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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法艺术的线性表达与象外之境——著名书法家李胜洪专访

本文作者 闫春玉

李胜洪简介

1954年生,湖北荆州人。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书法院创始人,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。曾任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、全国书法(刻字)艺术展和文化部“群星奖”评委、中央美院等高校客座教授、书法工作室导师。出版有《中国书法》《现代刻字艺术创作与欣赏》《楚简书法字帖》,作品集《中国当代书法名家·李胜洪》《中国当代书法名家新作·李胜洪》《李胜洪书法作品精选》等。

李胜洪。

书法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、国粹之首,其刚柔兼济、变化莫测的线条艺术,在黑与白之间折射出中国文化的伟大精神。创作者的人文关怀与情感宣泄,正是通过线条艺术的个性表达呈现出独特的审美价值与风格,而在精神文化层面上呈现出来的,是书法艺术的“象外之境”。

宇宙万物的抽象概括

李胜洪认为,富有想象力与表现力的书法线条,是宇宙万物的一个缩影。在中国书法美学范畴里,它具有独特的内涵,体现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艺术风采。如《兰亭序》《祭侄稿》等流传千古的书法经典,正是凭借着千姿百态的线条构建,凝聚着对中国文化的陈述和民族精神的彰显。他说,书法艺术线条的独特性,与中国人的心性、民族性格和东方的智慧密切相关,其线条具有质感、动态、力量之美。汉字的书写,一笔下来,有硬朗,有曲折,有爽利,有灵巧,有拙藏,乃至变化无穷。如行书、草书澎湃激昂,篆书、楷书聚精凝神。它以特有的造型符号和笔墨韵律,融入了人们对自然、对社会、对生命的思考与觉悟,而成为中国书法艺术的精魄。书法线条的表现除了技术因素之外,渗透着书家的思想境界、审美取向和人格修养,因而也更加契合中国文化的内在精神。

生命节奏、律动的象征

书法线条是中国书画特有的艺术表现方法,具有较强的心性特征。书法家创作,从写第一个字的第一笔到最后一个字的最后一笔,既有时间的法则,又具有空间的秩序。空间特质就是线条的产生、流动、延展、跳跃、组合等。线性的节奏,即作者思想的起伏、生命的律动。因为书法自始至终是一种以心运手、抒情达意的精神活动,倾注了书家的全部情感,实现了精神的超越,所以说是中国人情感形态的象征性符号。书法的线条,与人的精神状态、思想情感紧密关联。线条就像生命的指针或地震仪一样,能够反映出一个人的思想、情感和生命状态。线性所传导出来的生命力,是创作者对外部世界的思想反应,传递着一种内在的神韵之雅和气质之美。

书家精神气质的外化

个性是艺术的生命。古往今来,凡是有生命力的作品,都有着鲜明、独特的个性。如果汉字书写没有了个性,也就失去了书法作为艺术而存在的意义和价值。书法作为精神文化产品,每一根线条都无疑会留下其作者性格、情感、情绪、精神、人格的痕迹,书家的人生阅历、艺术思考、技术积累、审美趋向、创作激情等,都将通过这些线条及其组合的汉字形态,实现作者内心精神世界的相对外化与物象化,故古人强调“书如其人”。李胜洪认为:中国的艺术重视内在的蕴涵,而书法含纳天、地、人的精气神,凝聚着人文意向与人格旨趣,其内涵因书家个性情感的投入而具有了生命的美学意义,其艺术的审美趣味受到情趣、修为、认知、感悟等方面的综合影响。面对时代的嬗变,当代书法既要延续传统,又要融古铸今,但决不能丢失书法的文化本质和精神内涵,更不能把文字内容与形式美感切割开来,因为这是书法最本质的定义。如果“作品”仅余形式的空壳而“语焉不详”,那么再鲜活、灵动的笔墨技术与线条表现力,也不能单独称之为书法,而只能是其他。所以评价书家水平的高下,也需要以这个尺度对其审美精神进行深入考察与判断。

“笔墨当随时代”是艺术发展的基本规律和要求,不同的时代,书法的线条艺术必然会产生新的创作需求与审美观念。定论是:中国书法不仅仅具有思想内容与表现形式,更重要的是那种奇妙无比而难以言述的象外之境。

(本文刊发时有删节)

以下为李胜洪的作品:

墨魂。

南宋·王十朋诗草书斗方。


唐·白居易诗行草书扇面。

文以载道篆书横幅。


清·李方膺题画诗。